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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我市社工机构发展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2-01-07

案由

推进我市社工机构发展及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提案者

骆美全、郭云、施金玉

类别

未分类

录入日期

2012-01-04

提案类型

会中提交

承办单位

 

 

近年来,由于市委市政府的重视、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士的努力,我市社会工作推进顺利、成绩喜人,社工机构迅猛增多,社工人才已活跃在很多街道和多个岗位上,提供良好专业服务。但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发展中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经过调研,我们认为可归纳为以下困难与薄弱环节:

(一)社工人才不足。2012年上半年全市各街道要完成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需要有数量众多的社工机构与社工人才。省和市都要求在“十二五”规划期末实现每万人中有5名社工的目标,即全市社工应达到6000人;市委穗字【201012号文《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发展的意见》提出:“到2015年,登记在册的社会工作者及社会工作员达到18000人”。而现在我市通过社工职业水平考试的有2103人,纳入注册管理的才1424人(中级344人、初级1080人)。广州现有7所高校设社工专业,每年毕业生不足500人,社工人才呈现严重紧缺的态势。此外,我市社工机构普遍缺乏素质高的管理人才。广州社工机构大部分是这一两年发展时间起来的,缺乏人才积累。

(二)实践经验不够,专业化有待推进。督导在社工专业实践过程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有助于提高社工专业实践水平和解决问题的实效。广州社工是一支十分年轻的队伍,据抽样调查,我市21-25岁的社工占了77%,从业时间在2年以下的占83%,在专业经验和人生阅历上较欠缺。我市缺乏具有督导水平的专业人才,也缺乏督导、培训费用。一些社工机构反映,想聘请督导,费用缺乏;社工想进修,不易找到正规的渠道;即使是政府购买项目,在定价的时候也没有考虑督导的费用。广州目前对社工督导要求方面还未有明确的规定,不利于督导人才的成长。

(三)对社工人才的激励机制不足。一是欠缺长效激励机制。我市尚未制定有效的社工人才培育计划,不利于社工人才进行长期的职业生涯规划。二是社工晋升的机会不多。我市目前对社工的督导职级、社工工作行政管理人才、项目负责人才等尚无晋升的机制,尚未形成对社工人才有效的表彰激励模式。三是社工薪酬总体偏低,无法创造人才竞争优势。受聘于民间组织的社工薪酬较低,福利待遇较差。导致我市社工队伍整体素质、稳定性等有不足,优秀社工人才、机构管理人才容易流失,也致使很难吸引外地社工人才的输入。

(四)社工机构运作项目的职业发展水平不高;分工也不够细。总体上我市社工机构活力较强,一批机构开始脱颖而出。但不少机构管理不够规范和专业,缺乏专业研发意识;制作项目服务计划时,往往目标设定不当导致项目难以有效完成;一些个案辅导没有深入开展,小组工作延续性不够;项目经费预算和实际支出之间时有较大差距;项目运作监督的力度不够,对服务的实际效果把握不足。外地一些城市的社会工作已分出残障、老年、青少年、妇女儿童、劳务工、少数民族、社会救助、社区、学校、信访、司法、禁毒、医疗卫生、企业等十多个类别,相比起来,我市社会工作的精细化较滞后。

(五)运作资金缺乏。大部分社工机构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购买项目资助,企业和公众捐赠的比例很小。社工机构不能因为项目到期立即解聘社工,也不能不给社工发工资。时常因资金拨付不及时造成机构运作经费紧张。一种情况是机构前期服务时间过长,造成机构长时间提供免费劳动而缺乏资金的支持;另一种情况是双方签订了协议,购买方因种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时间进行评估和付款,造成机构的资金周转十分困难,社工工资难以及时支付从而间接影响项目的执行质量。在开展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服务时,大部分经费用在支付人员薪酬、场地费用、设备费用等,可用于直接服务市民的资金非常少,不利于长期开展专业服务。另外,社工机构的自主创收能力有限,仅靠政府的财政支持很难满足机构达到专业化、规范化的目标所需的资金需求。

(六)全社会对社工的认知度较低。具体表现在:社会大众对社工缺少基本的了解,常常混同于义工;对社工的专业作用持怀疑态度,对社工的专业地位不认同;对社会工作的发展路径存在歧义或误解等。社工在开展服务工作中被误认为义工或一般居委干部,不被信任、不被理解的现象时有发生。目前社工的表彰与奖励仅限于社会工作行业内部,不利于宣传推广社会工作和增强社工人才的职业荣誉感。

 

市委市政府对社会管理、社区服务改革创新高度重视,专业社工处于社会需求旺盛的时期,这对广州社工事业来说是不可多得的良机。为促进我市社工事业的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政府职能部门发挥好部署指导、统筹协调作用。

其一要认真贯彻中央18部委《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民政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将社工人才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订出台我市中长期(2012-2020年)社会工作发展与社工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并循序渐进地扎实推进。要加快有关社会工作与社工人才队伍的政策法规与制度建设。

其二是切实落实社会管理服务经费、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市、区(县级市)年度财政预算范围,逐年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并增加福利彩票公益金在社工事业上的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社工服务领域。

其三是切实推进社工岗位开发,推动社会工作职业化。要遵照国家和省的文件要求,把职业化发展放在重要位置,着力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公益服务社会组织开发设置社会工作专职岗位。

二、加强社工人才专业化培养。

省社工委提出到2015年,建立4个省级社工人才培育基地,建议我市乘着这股东风,筹办建立“广州社会工作人才培育基地”,加大扶持力度,全力打造成省级基地。为社会工作者提供岗前培训、在职培训、晋升培训或督导培育,有力帮助社工在工作中学习提升。

对市属高校社会工作专业,要提高实践教育在专业教育中的比重,制定社工专业学生实习督导管理办法和督导教师配备标准。参照国际社工界的做法,未取得社工职业水平证书的学生,上课之外要进行不少于800小时的实践学习。

要认真做好现有实际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的提升转换工作,开展分期、分批、分层培训,使其更新知识、提升专业水平、优化服务能力,逐步通过职业水平考试,做到持证上岗。要维护社工的职能定位和价值追求,尽可能避免把现在的居委会专干直接充当专业社工师使用,也避免把专业社工师当居委会人员使唤,以维护社工在社会大众中的专业人才印象和职业水准。

三、完善社工人才激励措施。

人才激励是维护我市社工行业稳定、激励社工士气与工作积极性的重要手段,也是吸纳外地社工人才、解决本地社工不足困局的举措。一是要制定社工人才培养计划。《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计划纲要》将社工人才纳入为第六支人才队伍,广州应把社工视为紧缺人才,加强对社工专业人才的培养。建议参考医疗、教育等领域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奖励制度,制定社工人才培养计划和人才激励机制。二是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切实改善社工人才的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和工作条件。按省的要求,探索建立社工人才岗位津贴制度,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将社工人才纳入安居工程,缓解社工人才住房困难,吸引人才安居乐业。三是拓展社工晋升空间,在社工机构建立“一线社工—督导助理—见习督导—初级督导—中级督导—高级督导”社工人才体系,实现多渠道职位晋升。四是完善社工奖励政策及荣誉制度,加强对优秀社工人才的表彰,将优秀社工人才纳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范围,提升社工职业声望,促进其行业归属感与职业荣誉感。

四、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和评估机制。

一是革新项目确立机制,建议政府确定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时试行吸纳机制。采纳社工机构通过贴近现实发现社会服务需要的项目,以更好满足社会的多元需要,也有利于社工机构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长设计项目,提供专业的服务。二是改进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拨付方式。社工机构的财政来源大部分是政府支持,针对购买服务的财政安排上不时出现不能及时发放款项给社工机构的现象,建议财政部门认真研究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拨付问题,将政府购买服务纳入政府财政常规预算中支出。及时到位的拨款有助于社工机构争取税收缴纳的优惠。三是进一步完善评估监管机制,确保社会服务质量。社工协会牵头的评估从长远来看存在隐忧:社工协会有政府背景,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质,会形成民间机构对政府的过度依赖,公平竞争不足。建议在政府领导下,逐步推动评估主体的多元化,培育多家机构,建立评估专家库和专业评估团队,成员包括社会工作领域专家、政府代表、民间组织、服务供需方和社区居民群众。推进公众参与,加大服务透明度,建立淘汰退出机制,促进良性竞争合作。

五、市社工协会履行好行业引领职责。

由于我市社工事业尚处于初创期,作为社会工作服务载体的社会组织力量较为薄弱,面临的困难是巨大的,社工协会在搭建政府与社工机构桥梁、整合社会资源、培育社工人才、保护行业健康发展方面能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社工协会本身,要重点加强几项工作:其一是尽快颁布《社工机构参考手册》、《社工实务指引》等行业制度,推动行业发展,进行社工操守纪律监察。建议参照香港社工注册局做法,推广同行评议,选举有威信的社工组成广州社工专业操守委员会,制订工作守则,处理违纪行为,提高社工行业的公信力。建立社工人才行业管理、行业自律制度。其二是创办会刊,加大社工机构交流力度;建立健全全市社工人才信息库,及时细致掌握全市社工的基本情况,定期在会刊上刊登社工统计信息、工作动态和服务案例,提供工作指导。

六、社工机构要在政府扶持下,提升自身运作能力。

不少机构建立多时仍没拿到政府项目,起步维艰、生存困难。首先,社工机构要以公益性为宗旨,通过扎扎实实的服务打出机构品牌。对信誉良好但运作困难的机构,政府应予以适当资助,帮助社工机构解决服务场地问题。省提出到2013年,建立5个省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我市要利用好这个有利条件,促进社工机构培育基地建设。其次,社工机构要整合资金来源,在继续加大力度争取政府资金支持、争取民间公益性基金和企业支持的同时,尝试走综合发展、整体运作的道路,开办一些有偿服务项目增加收入,以提升生存机会和服务能力。在这方面,可以推广“恒福”、“明镜”、中大“启创”等模式,鼓励全面性发展和专业化发展并重,培育综合型机构和特色型机构,鼓励异地发展、经验借鉴、取长补短。此外,一些历史悠久的社会服务组织(如广州基督教青年会、女青年会)在开展社会服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社工事业发展中应让其发挥更大作用。

七、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提升社会工作在全社会的认知度。

由于社会工作在我国尚属新兴行业,社会工作的概念和功能并不广为公众包括各级领导干部知晓。要广泛深入宣传,提升社会工作在全社会的认知度。一是通过编印小册子、印发简报、开展社工主题活动、设立“社工节”等形式,提高社会各界对社工行业的认知度。借助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知名网站和专业媒介积极营造社会氛围,进一步为社会工作发展营造声势。二是发动广大社工机构,以及高校社工专业学生,利用周末、暑期等到小区为居民讲解社会工作知识,提供社工服务的机构、联系方式、地点。三是尽快在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开设社会工作相关课程,作为公务员培训科目,并将社会工作纳入公务员培训网络大课堂课程。举办理论研修班、工作培训班等,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街镇和社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大规模的轮训,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加强对社工专业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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