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征集提案精选 征集提案精选

关于广州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加强规范化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2-01-09

案由

关于广州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加强规范化的建议

提案者

朱静君

类别

未分类

录入日期

2012-01-08

提案类型

会后提交

独办单位

 

办理情况

 

承办单位

 

 

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过程中,广州市采取“先行先试”的方法进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尝试,用项目服务购买的方式,在全国社会工作人才建设中独树一帜。

2009年广州市政府采取了33个社会工作专项购买服务,到2011年全部完成,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0年广州市推动综合服务的尝试,在20个街道试点“家庭综合服务”,一年来也取得了良好的进展。

2012年是广州市政府全面推行家庭综合服务的发展年,社会服务购买的制度化、常规化,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

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中的存在问题:

1)项目招标出现以工程标取代服务标的情况,对竞标的社工机构的资质、门槛缺乏应有的条件限制;

2)项目购买拨款的流程繁杂,由于社会服务购买需要评估之后才能拨付下期款项,评估的时间把握很重要。但是从一年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营运情况看,政府组织专家评估的时间合评估结论形成,再到拨款几乎都滞后3个月左右,给公益性组织带来人员队伍不稳定和经费危机,影响社会服务质量。

3)项目延续性直接影响社工机构稳定与服务投入,由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采取一年一招标的形式,每个社工机构都不能确定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够延续到第二年、第三年,尤其是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需要接近半年与街道和居民建立关系,才能拓展服务,对延续性的担忧使社工机构不能全心全意做服务,频繁的招投标浪费人力物力。

 

1.建立专门的社会服务购买专家人才库进行社会服务评标工作,社会服务购买之所以工程标取代服务标的倾向与评标专家不熟悉社会工作和社会服务领域直接相关,让熟悉了解社会工作和社会服务购买的专家参与评标工作,才能保证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规范、科学。

2.对参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社工机构设置等级标准,具体标准由操作购买服务的民政系统设定,标准之一:2011年获得广州市政府资助资格的社会组织37个(政府资助社会组织有客观标准:合资格的人员与承担的服务项目决定资助的额度);标准之二:社工机构项目服务的评估分数(服务质量与服务经验)等等。

3.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拨款流程,中期评估在第五个月开始,如果因政府原因导致评估时间滞后,允许承担服务的社工机构通过自评和服务合作伙伴的评估合格滞后则如期支付项目经费,保障服务项目的正常运作。

4.项目购买采取第一年公开招标,第二年、第三年评估成效决定是否延续服务,不再进行招投标;三年为一个周期,有利于社工机构注重服务质量。


打印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