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广州市委员会
内容摘要: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有利于稳定农产品价格,保护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出台了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目前广州市农产品流通体系还存在流通方式单一、交易方式传统、物流配送社会化、专业化水平低、流通企业税费负担重,配送车辆停车难等问题。为此,本文建议通过设立产地农产品仓储配送中心,降低采购成本。通过建立农产品网络交易和竞价平台、设立多种形式的集中配送点、发展网络配送、建立产地网上销售平台等措施推进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通过发展第三方物流,构建配送标准体系和冷链物流体系,提高农产品物流配送的专业化水平。落实国务院意见精神,解决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税费和停车问题。
农产品流通涉及收购、运输、仓储、批发、配送、零售等多个环节,流通成本在农产品价格中占有较大比重。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对于稳定农产品价格、保护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2011年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2011年12月19日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1〕59号)(下称《意见》)提出,各地要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建立完善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一、 广州市农产品流通体系存在的问题
自2010年1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后,广东省、广州市政府分别出台了稳定物价以及建设平价商店的有关通知,大力推进农超对接平价商店的建设。目前广州市初步建立了农超对接平价专区62个,正在改造97个;供销社系统已在全市开办农超对接综合超市4家、社区超市(小鲜驿站)19家、农产品配送中心1个,对平抑鲜活农产品物价起了积极作用。但是,要进一步减少农产品的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的流通成本,目前广州市农产品流通体系还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 流通方式初级,产地收购成本高。
虽然广州市加强了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实施了农超对接,建立了一批农产品平价商店,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因农产品生产分散而产生的采购成本问题,因此,平价商店价格竞争优势并不明显,从而影响了平价商店的良性发展。
(二) 交易方式传统,现货交易成本高。
目前我市农产品市场仍是传统型市场,以现货交易为主,交易方式单一。以果蔬交易为例,江南果蔬批发市场每日供应广州市场的主要蔬菜品种近百个,日均交易总量约900万公斤,占广州市上市总量的80%左右。随着房地产持续不断的升温,土地使用价格也持续升高,必然推高市场的租金,从而增加果蔬的流通成本。目前江南果蔬批发市场约三分之二的土地是向周边农村租赁的,租金每年递增,2010年仅支付该部分租金就高达2400万元。同样对于平价商店,由于装修投入、租金、水电、人工等各项成本开支较大,要长久维持市场价差,存在较大经营压力。
(三) 物流配送社会化、专业化水平低。
据调查显示,目前广州百货类和超市类网点供货厂商的物流配送业务7成由厂商自我配送完成,第三方配送企业承担配送业务的厂商仅占3成左右。另外与上海等城市相比较,广州市从事农产品物流配送的企业少,专业化水平低。
(四) 流通企业税费负担重,配送车辆停车难。
尽管目前我国对农产品批发零售采取定额税负形式征税,但由于“市场经销商年交易额超过80万元,就必须转为一般纳税人”的规定,农产品经销大户不能按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纳税。而目前农产品市场所经营的大部分蔬菜、水果,都是直接向农户采购的,买回来时一般没有发票,更没有进项税,这样农产品经销大户就必须按照成交额的13%计征增值税,这不仅限制了农产品经销户做大做强,也阻碍了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批发市场经销商往往因为上述原因抵触电子交易、网络交易等现代化交易方式。同时,由于目前广州市没有针对农产品配送车辆停靠卸货需求而专门划定的停靠区域,农产品配送车辆停靠卸货时,往往会因违规停车受到处罚。
二、 关于完善广州市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建议
(一)在农业重点镇设立农产品收购仓储配送中心,建立收购、仓储、加工、配送等多层次的供应集散中枢。
在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同时,应当配套建设农产品收购仓储配送中心,通过配送中心,把千万农户吸收进来。建议在广州城区周边的农业生产重镇中选取五到六个镇,在每个镇建设一个农产品收购仓储配送中心,作为该镇农产品收购、仓储、加工、配送枢纽,各村生产的农产品统一送到该中心,根据不同层次的需求,经过初加工或精加工等步骤,再配送到销售点。同时为每个收购仓储配送中心建立网上交易平台,实现网上订购和销售。通过收购、加工、仓储、配送配套设施的建设,形成收购、仓储、加工、配送多位一体的多层次供应链,从而带动农产品产地尤其是北部农产品生产重点镇的农产品供应体系的建立,为顺利实现农超对接打好基础。同时,制定措施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产品仓储配送中心的投资经营,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
(二)创新交易模式,推进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
建立农产品网络交易和竞价平台。借鉴广州物流交易所的做法,建立农产品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引导交易企业通过交易平台达成交易。对于有大批量农产品需求的商家,交易平台还可以组织网上竞价拍卖。通过网上交易,减少以往通过批发市场摆摊设点产生的交易成本,同时实现点对点的农产品运输,节省租赁、管理、运输、人工等成本和相关的税费。
在交易平台中,对农产品交易商家实行会员实名制和担保制,一旦发生产品质量纠纷与食品安全问题,可以通过交易平台直接追究责任方。交易平台甚至还可以实行赔偿担保,凡是经交易平台见证的交易,发生任何不诚信的行为由交易平台负责协调,对供方或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交易平台先行赔付,提高交易安全。
设立多种形式的配送点。配套广州北部农副产品配送中心(中央大厨房)的建设,除了大力发展集团配送业务,向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酒楼等配送外,可参考深圳市的做法,发挥中央大厨房物流配送的集约化优势,尝试设立集中配送点、平价售货车、周末直销菜市场、早晚市等临时摊点,在社区定点销售农产品,与农贸市场、大型综合超市形成良性互补,达到减少流通环节,便民惠民的目的。
通过招投标确定集中配送点与平价售货车的经营企业,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引入竞争机制,多主体同时经营。运用价格调节基金,适当补贴经营企业,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协调城管、工商、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合理选择售卖地点,做到既惠民便民,又不影响现有市场的销售。
发展农产品网上超市和网络配送模式。针对具有较强消费能力、工作繁忙的城市白领和上班一族,发展农产品网上超市和网络配送模式,建议首先选择消费能力较强的生活小区试点,逐步扩大范围。除配送上门外,还可以发挥社区平价商店、社区中心、社区超市(小鲜驿站)等优势,采取定时送货上门和市民自取等灵活方式,降低配送成本。以惠民便民为重点,扶持地区网络销售平台的建立,推进构建高效、完善的区域配送和集中配送相结合的城市农产品配送体系。
建立产地网上销售平台。帮助主要农产品产地建立网上销售平台,包括建立农产品销售网页和网店,通过网上销售渠道,实现农产品生产和销售一体化。
(三) 发展第三方物流,构建配送标准体系和冷链物流体系,提高农产品物流配送的专业化水平。
大力发展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形成共同配送。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与广州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出台政策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仓储和运输的投资和运营。积极推动以大型物流企业为龙头,依托主要交通枢纽,在广州城区周边建设若干个综合性、现代化城市配送基地,推进农超对接等商贸物流形成集聚规模配送。以“中央大厨房”建设为契机,构建农产品配送标准体系。通过金融支持和优惠政策加快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企业,推动冷冻冷藏产品加工配送中心建设。
(四) 落实国务院意见精神,解决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税费和停车问题。
建议尽快制定配套政策,落实《意见》提出的“完善农产品流通税收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要求。另外国家税务总局目前正就《关于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征求意见,将对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建议及时跟踪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时落实流通企业增值税新规定。
建议落实《意见》提出“为农产品提供运输便利”、“积极为鲜活农产品配送车辆进城提供畅通便捷有序的通行和停靠条件”的要求,给予农超对接单位和其他农产品配送车辆临时停车便利,发放临时停车标志,规定允许临时停车的区域和时间,解决农产品配送车辆停车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