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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视察我市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02

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

2009724

 

对我市流动人员如何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服务,不但是现今城市管理中的一个难点,而且是政协委员多年来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根据市政协全年工作安排,今年630日,市政协社法委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在刘平副主席带领下,就流动人员管理服务问题进行了专题视察。视察团一行首先实地察看了番禺区南村镇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南村镇梅山村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站,然后在南村镇召开了视察座谈会,听取了市流动人员管理办、市公安局户政处、番禺区流动人员管理办负责同志关于全市及番禺区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情况介绍,进行了座谈交流,市政协委员就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最后,刘平副主席作了讲话。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概况和成绩

据市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统计,截至去年5月,全市共有登记流动人员589.35万人,与户籍人口(773.48万)之比为11.3。流动人员主要集中在番禺、白云、天河、海珠等区,来自湖南、四川、江西、广西、湖北的外来务工人员占流动人员的绝大多数。截至去年12月,流动人员中纳入各级劳动部门登记就业的约有173万人(不含中央、部队驻粤及省直属用人单位),占全市从业人员的四分之一。登记就业的流动人员,其就业单位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服务业。外来人员居住地以出租屋为主(全市共有登记的出租屋283万套)。我市流动人员在各区、县级市的分布情况,见下表。

我市各区、县级市流动人员数量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流动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十分重视,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管理服务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有些工作得到中央、省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我市被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评为“最受农民工欢迎十大城市”之一。

(一)形成了有广州特色的流动人员管理做法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搞好外来人员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治理的重要手段,成为推动广州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科学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常议常抓。目前已形成了有广州特色的流动人员管理做法:一是健全了管理机构,形成了管理网络。市、区都成立了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和出租屋管理处。全市167个街、镇都设立了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1425个社区(村)都有管理服务工作站,还组建了一支9300多人的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员队伍以及一支750人的劳动监察协管员队伍。二是积极探索管理途径,形成了管理思路和办法。根据流动人员“流动”的特点,经多年实践,探索出了“以屋管人、人屋共管”的管理工作思路并形成“服务中实施管理,管理中体现服务”的做法。三是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先后颁布了《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规定》、《广州市IC卡暂住证管理规定》,使管理工作有了相应的规章支撑,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

(二)初步建立了管理服务信息化网络首先,以信息化管理平台强化人员出租屋管理登记办证工作,严格实施流动人员IC卡暂住证制度。流动人员办证数量从2005118万张,到2008年增加至156万张(含续期),登记人数达589万。在严格推行IC卡暂住证的情况下,抓紧推广管理信息化。近年来,全市投入2300万元建设流动人员信息系统,实现了纵向的市、区、街、居四级联通,横向的各相关部门数据交换。全市统一的流动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基本完成,公安、劳动、计生三个专业系统基本实现与流动人员居住信息系统实时共享。

(三)综合整治和分类管理成效明显每年对出租屋集中进行综合整治,以高压态势消除出租屋特别是“五小场所”、“二合一”、“三合一”出租经营场所和“时租、日租”房的消防和治安隐患,为流动人员提供治安良好的居住环境;实行流动人员和出租屋分类管理,对存在治安隐患的出租屋和流动人员中的无业人员、有前科劣迹人员、无证照经营业主采用不同手段和方式,进行重点管控;出租屋管理普遍实行了“旅业式”、“围院式”、“公寓式”、“散居分片式”、“小区物业式”、“联组式”和“星级服务管理”等模式,形成了人、屋管理服务多元化格局。近几年来,全市未发生流动人员群死群伤火灾责任事故;出租屋治安情况不断好转,流动人员刑事案件发案率逐年下降。

(四)重视维护和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逐步缩小流动人员与户籍人口享有公共服务权利的差别。将流动人员纳入广州市社会保障体系,至去年底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82万人、失业保险80万人、基本医疗保险79万人、工伤保险132万人、生育保险27万人。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技能培训,全市先后开办了700多所农民工业余学校,通过培训提高流动人员工作技能,扩大找工、就业面,并建立了流动人员劳动保障监察网、劳动工资信息监控网。尽力安排流动人员子女入学,通过多渠道解决流动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我市流动人员子女在校生约47万人,占广州在校生总数的30%,其中相当部分在民办学校就读。有关部门还联合开展“金雁”系列服务,编制流动人员居留、就业、社保、维权四类行为指引,为流动人员提供普法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咨询、医疗救助和司法援助等服务,引导他们融入广州、融入社区。

二、当前我市流动人员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流动人员登记不够规范,办证率不高对流动人员的登记管理没能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尤其是居住在工地工棚、企事业集体宿舍及驻穗部队内部物业的流动人员大多登记不到,存在着管理盲点。目前全市办理暂住证共156.17万个,仅占589.35万登记流动人员的27%,办证率较低,给有效管理增加了难度。

(二)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不够充分有的部门在流动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主动配合不够,把流动人员登记办证、出租屋管理、税费征收等工作委托给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中心后,出现“一托了之”问题;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员和出租屋主违规行为告知处理扯皮、推诱现象时有发生,履行职责不到位。企、事业单位和房屋租赁中介、物业管理机构没有落实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主体责任,相当多的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报送企业流动人员信息和凭暂住证招工。有些出租房屋中介、物业管理机构以商业保密为由不主动报送真实人、屋资料信息,使得管控工作有漏洞、不到位。

(三)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压力加大600万流动人员进入我市,加剧了城市中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状况,对城市管理、治安维稳、政府服务和流动人员就业、计生、教育等工作带来很大压力。特别是在当前面临国际金融危机、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等因素影响下,无业人员和务工无着人员增多,盲目流动更加突出,高危人员涌入也更加明显,情况更加复杂,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四)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市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是临时机构(与市政府办公厅内设的出租屋管理处合署办公),只有5名行政编制,工作任务繁重和编制人员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小牛拉大车”的现象凸显;区、县级市府办公室内设的流动人员出租屋管理科配备了35名行政编制人员,处在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第一线,特别是在出租屋数量多、管理任务重的区,人手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市、区两级管理机构组织协调力度有限,制约了工作开展。

三、关于加强我市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建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城乡一体化、区域一体化不断推进发展的新形势下,人口的流动与迁移是正常现象。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工进城务工,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新生力量。加强对流动人员的有效管理和公共服务是现今城市管理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现在国家已提出按居住人口而不是户籍人口实施计生、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配套规划和管理服务。这样,对流动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适应形势发展,面对现实难点,坚持“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方针,不断提升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以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迎接2010年广州亚运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1完善我市流动人员管理组织体系。流动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并非临时性、应景性工作,要研究解决流动人员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从临时性向常态性转变的问题,调整机构人员编制,充实力量,真正使流动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和队伍能有效履行管理服务的统筹协调、政策整合、检查督导等职责。要加强队伍管理,统一招聘管理员、协管员,优化现有人员结构,提高队伍素质。要强调管理服务工作重心前移、下移,适当调整基层工作站的布局,流动人员密度高的地区要增设工作站,方便流动人员就近登记办证和缴纳税费。建议在市和区、县级市政府机构改革中,对流动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和人员编制问题进行统筹考虑,使之在现有基础上得到加强,与管理服务近600万流动人员的工作相适应。

2整合我市流动人员管理力量。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理顺条块关系,建立考评机制,实现上下贯通,统筹协调。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发挥协调、统筹、监督作用,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同推进,杜绝推诿、扯皮现象;要强化街镇、用工单位和出租屋主责任主体作用,增强综合管理效能。

3继续完善流动人员管理相关法规制度建设。要不断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健全以现有政府规章为骨架,以相关实施细则、部门工作职责、相关政策规定等为配套的相对完备的规范性体系。有必要制订《广州市出租屋流动人员管理与服务考核评价体系》,使日常管理工作更趋规范化、制度化。及时清理对流动人口就业、参保、子女入学等方面带限制性、歧视性的规章,规范管理行为,促进有序流动和依法管理。

(二)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员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和完善登记办证管理,努力提高流动人员登记办证率。一是严格执行单位、企业、出租屋主凭流动人员暂住证办理招工、租住房屋的规定,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从源头上保证底数清、情况明;二是抓紧研究扩充暂住证功能、简化办证程序、合理设置基层工作站等,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流动人员办证积极性;三是完善市流动人员信息系统功能,加快在政务外网搭建流动人员信息市级系统,通过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建设流动人员信息共享数据库,充分利用信息平台整合政府的管理服务功能,实现流动人员信息系统跨区、跨部门实时联网、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以提高流动人员管理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三)进一步履行和创新为流动人员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政府部门要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融管理和服务于一体,克服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在管理中优化服务,在服务中提升管理,真正将工作扩展延伸到提供服务帮助、保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融合等方面,使他们真正融入到城市生活中来。我市两级流动人员管理办及街镇社区相关机构,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外来务工人员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要通过简化暂住证、计生、就业登记等业务办理流程,为流动人员提供快速办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一条龙”服务。在流动人员就业指导方面,要通过加强就业宣传指引,引导流动人员转变就业观念,努力营造流动人员有序就业、理性就业的氛围,要利用媒体和网络传递就业信息,引导流动人员有序流动;要加强职业培训,拓宽就业途径,提高流动人员就业面。要不断完善和优化流动人员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多作研究探索,使流动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尽快融入广州这个大家庭。

(四)进一步强化对特殊人群的管理要按照“人屋”专项治理目标,完善流动人员、出租屋分类管理办法,重点管控无固定职业、住所的高危人群,严厉整治存在消防、结构安全隐患的出租屋;联合整治擅自改变出租屋建筑结构的“房中房”,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对无工商营业执照经纪人、无资质中介机构和物业公司的查处力度;落实相应的日常巡查、告知处理机制,做到流动人员和出租屋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控得好。要把流浪乞讨人员等人群的治安管理置于重要位置,加大社会面防控,着力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要充分发挥民族工作机构和有关社会组织团体的作用,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在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同时,要实施有针对性的管理。要针对外国人在我市快速增多的形势,在外国人主要聚居的区域建立若干个外国人服务管理中心,配备懂外语的工作人员,根据外国人的工作生活需求,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并及时掌握外国人的动态信息,灵活应对,提高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向社会大众宣传流动人员是城市人口的一部分,是为推动广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的宝贵人力资源,提高群众对流动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感,让全社会积极支持和参与,通过舆论宣传和媒体引导,营造流动人员与户籍人口“共居一地,共建家园,共保平安,共创繁荣”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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