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8日)
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
尊敬的万通副主席,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万通副主席亲自带队到广州视察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全国政协对广州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对于进一步提高广州政协工作水平,推动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必将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在此,我谨代表中共广州市委,对万通副主席一行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全国政协和各位领导长期以来对广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就广州市委加强和完善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情况,向万通副主席作个简要汇报。
一、市委一直高度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
广州市委历来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职能作用。近20年来,广州市委多次召开政协工作会议,对政治协商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并先后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关于把政治协商纳入党政重大决策程序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通过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明确了政治协商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主要形式和主要程序,切实做到把政治协商纳入重大决策程序,作为决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步骤,实现了重大事项政治协商“三在前”,即协商在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
在实际工作中,市党政主要领导始终坚持做到在政治协商方面“三带头”。一是带头参加政协会议。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参加政协大会、委员座谈会和小组讨论,与广大委员共商发展大计。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都能按照要求参加政协全会和常委会议的协商活动,参与讨论,听取意见。二是带头给政协出题目交任务。2007年7月、9月,市委要求市政协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和贯彻《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惠民66条”)等两个重大事项进行政治协商。市政协通过组织委员视察、专题议政等活动,形成了《关于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的专题视察报告》和《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视察报告》,为推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6月、12月,市委委托市政协党组分别就市委、市政府拟制定的《关于推动广州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决定》和《关于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实施意见》,组织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协商,为出台重要文件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三是带头阅研政协的意见建议。在主要领导的带动下,市委、市政府领导都十分注意阅研政协的建议、提案和信息,批示办理政协意见开始成为“常态”,市政协的“人才库”成了党政科学决策的“智囊团”。
二、在全国率先出台市委《政治协商规程》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的要求。汪洋同志强调指出,政治协商是一项重要制度,要把这项制度落实好,必须有规范的程序作保证。他要求从一个条件比较成熟的市做起,率先制定政治协商规程,并且将先行先试的任务交给广州,要求把这项任务纳入广州民主法制建设试点工作。市委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汪洋同志的要求及省委的有关工作部署,把制定《规程》作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试点工作计划。经过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和吸收各方意见,反复修改后,于今年9月正式颁布出台。
汪洋书记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曾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政协党组和广州市委的意见,对制定《规程》提出明确要求。《规程》(审议稿)形成后,呈报汪洋书记,得到汪洋书记的充分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规程》总体是成熟的,可以在广州试行。如试行顺利,明年下半年适当的时候向全省推广。”
《规程》的主要特点在于重点规范、完善了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主要形式和主要程序,又注意有所突破和创新。主要体现在:一是提出了政治协商的三项原则,即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过程中进行协商的原则;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增进共识的原则。二是规定了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方式,即市委同市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以及市委在市政协同市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协商。三是细化了两种政治协商基本方式的10项主要内容,其中“有关城乡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本市的重大建设项目”和“应对重大危机的预案和实施方案”等首次列为政治协商内容。四是规范了政治协商的主要程序,即制定协商计划、做好协商准备、开展政治协商、汇总协商成果、协商成果办理与反馈等五个程序。五是完善了协商成果的办理和反馈,具体体现在市委同市各民主党派协商的民主协商会纪要等两种,市委在市政协同市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协商的政协全体会议纪要、政协全体会议建议案等12种协商成果的办理和反馈制度以及具体措施。
《规程》是指导我市新形势下政治协商工作的重要文件。它的颁布和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我市政治协商工作,提高政治协商实效,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从而为广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三、认真抓好市委《政治协商规程》的贯彻实施
《规程》颁布实施后,我们主要抓了四项工作:
(一)全面部署贯彻实施《规程》。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对贯彻实施《规程》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由市委办公厅、市委统战部进一步细化政治协商成果汇总、办理、督查与反馈的具体制度和程序。二是认真组织好学习贯彻,既要组织好市一级的学习贯彻,又要组织好区(县级市)一级的学习贯彻,还可以采用以会代培的方法,抓好各级各方面的学习。三是请市各新闻媒体做好《规程》学习贯彻的宣传报道工作,为《规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建立政治协商督办落实联席会议制度。这是按照《规程》的要求建立的,是贯彻实施《规程》、保障《规程》落实的重要手段。9月份已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制定了《推进〈中共广州市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落实工作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了制定协商计划、做好协商准备、开展政治协商、汇总协商成果、协商成果办理与反馈等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
(三)明确今年下半年的政治协商工作。市委根据市政协党组的建议,通过联席会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拟定了今年下半年的政治协商计划:一是11月29日以市政协常务委员专题协商会的形式就《〈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细则》进行政治协商;二是12月份以市政协主席会议的形式就亚运会筹备工作问题进行政治协商。
多年来,我市政协政治协商工作在探索中前进,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深知,我们的工作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不少差距。特别是《规程》刚刚出台,不少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亟待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在此,我们也恳请万通副主席和各位领导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最后,祝万通副主席和各位领导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