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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提案
发布时间:2012-01-01

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办复

提案号

5101

提交时间

2011-02-22

提案者

李文耀

提案类别

社会类

案由

关于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提案

理由

广州市已经迈入人口老龄化城市行列,养老难的问题逐步显露。因此,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如何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好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社会问题,对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省首善之区幸福广州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广州市老年人口现状:一是老年人口规模大,发展速度快。户籍人口中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从2008年的77.09万人增长到2020年的113.40万人,年均递增3.27%,相应地,人口老龄化水平由20089.88%上升到12.16%。二是人口老龄化程度逐年加重。有关资料显示,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比例将由2008年的11.18%稳步增长到2050年的25.32%60岁及以上户籍人口比例将由2008年的13.68%稳步提高到2050年的29.87%。三是老年人口抚养比持续上升。从现时发展趋势来看四二一家庭模式将持续相当一段时间,老年人口总抚养比持续升高。据研究显示,2030年以后,社会抚养对象将以养育少年儿童为主转变为赡养老年人为主,户籍人口的人口机会窗口将于2035年关闭。四是老龄人口高龄化趋势十分明显。建国后广州市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逐年延长,这种趋势将延续下去。2008年广州市户籍人口中60-64岁、65-69岁、70-74岁、75-79岁、80-84岁、85岁及以上人口分别占到27.80%20.84%21.23%15.47%9.14%5.51%

办法

根据我市人口老龄化发展的严峻形势,结合我市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成果,在贯彻《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制订十二五规划、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幸福广州的关键时期,建议:
  
一、加强政府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方面职能建设。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在养老规划、福利社会化、扶持政策等方面出台指导文件,从加强财力保障、促进劳动就业、扩大医疗保险结算范围、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居家养老组织建设、推进居家养老项目等方面予以扶持,形成鼓励、规范、引导养老福利事业发展的政策框架和发展态势。
  
二、加大对老龄独生子女家庭的扶助力度。应当高度重视后计划生育时代的社会保障问题,扩大医保适用范围、标准,增加这部分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并对这部分独生子女家庭退休人员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助,在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上要高于与非独生子女父母。一方面,应设立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保险,将独生子女费转为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及其父母养老保险。另一方面,制定有利于独生子女家庭照料老人的医疗政策,如建立社区医院、开设家庭病床,医疗机构上门服务和开展家庭康复等。其三,特殊假期,人文关怀。建议对独生子女父母的特殊纪念日、生日制定放假制度,让独生子女在这一天与父母团聚,增强子女对老年父母的精神慰藉。独生子女父母在患重病及临终前需要照顾的时期,酌情给予独生子女一定的假期,以体现人文关怀精神。
  
三、大力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搭建以社区老年服务中心为载体的养老服务平台。调拨公共资源,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工作队伍,在充分调研社会各类养老需求的基础上,设立分门别类的养老服务模式,实行养老服务的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组织社工、义工帮助独生子女家庭、困难家庭居家养老。把社区入户服务或社区照料放在突出的位置,扩大社会对家庭养老的支持。
  
四、加强法律落实,强化尊老养老道德建设。切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家庭在养老上的责任,要重视由于社会变迁带来了孝文化崇老文化的衰退,子代中心和道德多元性模糊了传统道德对子女家庭养老的约束作用的状况。在大批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之前,需要通过新型养老道德的宣传和教育,促进社会敬老养老风尚的回归、重建;同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及福利设施,引导独生子女父母充分认识我国老龄化趋势,让独生子女家庭以法律为主、道德为辅、经费保障为基础来维系家庭养老机制的有效运行。
  
五、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发展老年产业建设。确定十二五期间老龄产业优先发展领域,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一是建立产业化养老模式。探索建立由家庭、集体、社会(企业和私人)、政府四结合,集医疗、康复、娱乐、学习和轻体力劳动五位一体的养老模式。二是大力开发老龄产品,大力扶持发展老龄产业。在产业开发、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时,引导企业适应老年人物质文化需要,开发银发消费产品。三是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结合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开办、开展老年日托站、老年医疗服务站、养老院,老年人旅游服务、老龄文化活动、轻体力劳动等。

 

办理情况摘编/全文:

B

穗民案〔201160

对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5101号提案的复文


                                 
B
              
穗民案〔201160

对广州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5101号提案的答复

李文耀等27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并于84日专门召开了有委员代表和主会办单位参加的座谈会,进一步听取意见、建议。经综合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职能建设问题 
   (一)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制度。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多项养老保险政策,把全体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养老保险的政策覆盖范围,建立健全基本养老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结合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较好解决了早期离开国企人员等历史遗留问题;设立了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特别困难救助资金;全面实现五保供养经费由财政负担;先后多次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农转居人员、城镇老年居民养老金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我市人均养老保障水平已达到每月2413元,位居全国前列。
   (二)不断提高老有所医的水平。近年来,我市不断出台、调整医疗保险政策,进一步提高了老年参保人的医疗保障水平。一是建立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制度,对超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9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15万元;二是退休人员免费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年度个人自付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金报销70%;三是医疗保险待遇逐渐提高,门诊建立了个人医疗帐户,2009年度金额达到192/?人;四是将老年人多发病高血压、冠心病等17种慢性病门诊专科药物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患有老年慢性病的参保人,每月每病种可报销100元药费;五是将恶性肿瘤放、化疗等8种门诊特定治疗项目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退休人员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负担减轻至约10%以下;六是按照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待遇支付办法,每月每人可报销100-300元医疗费用;七是退休参保人员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起付标准和共付段自付比例要低于在职职工,加上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现退休参保人住院平均医保报销待遇可达到95%左右;八是制订实施《广州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和《广州市慈善医疗和应急救助试行办法》,建立与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的政府医疗救助和慈善医疗救助制度。
   在老有所养方面,民政部将制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省政府去年底召开了广东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工作会议,并将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的意见》和《广东省2011-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制定出台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各项政策文件,包括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等方面,全面加强老有所养的能力建设。在老有所医方面,我市将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在建立人人享有基本医疗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老年人医疗保险的结算范围,逐步提高政府医疗救助和慈善医疗救助标准,不断提升老年人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关于加大对老龄独生子女家庭扶助力度问题
   随着独生子女父母逐渐进入老龄阶段,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风险更大,困难更为突出,其养老问题正由个人和家庭问题演化为社会问题。近年来,我市为应对老年人口总扶养比持续升高的问题做了大量工作。
   (一)建立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制度。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关于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和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的有关精神,十一五时期以来,我市逐步建立了以关爱和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导向体系。一是2004年建立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和纯生二女及无子女家庭的父母或人员,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由政府发放每人每月80元的奖励金;二是2009年完善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制度。对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由政府发给每人每月150元奖励金制度;三是2008年建立了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家庭的特别扶助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力推动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对为计划生育工作做出贡献的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也给予了一定保障。
   (二)健全社区卫生保障服务网络。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在大中型城市,按照3-10万居民或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规划设施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要求,截至2010年底,我市共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42个。目前我市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逐步开展了家庭病床、家庭护理、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社区康复等多样化服务,2010年全市共设置家庭病床4000多张,提供上门服务16万多次,其中也包括独生子女家庭老人。这些服务深受广大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欢迎。
下一步,我们将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摸索一条既不影响独生子女在职场上的竞争力,又有利于加强亲情联系和履行赡养职责的假期优惠制度,以弘扬父慈子孝的文化传统,体现党和政府的人文关怀。此外,关于设立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险的建议,国家、省严格规定不允许地方擅自增设待遇项目和提高待遇标准,我们将积极跟进国家、省有关政策的调整,并及时抓好落实。
   三、关于大力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问题
   (一)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2005年以来,市民政局牵头成立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各级财政安排资金2526万元,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部107个,为独居老人、特困家庭老人、高龄老人以及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在建设过程中不断培育和探索不同的运营服务模式,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多样化发展。如越秀区东湖街道试行公助民营的管理模式,依托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白云区松洲街将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天河区员村街以社区星光老年之家为载体,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荔湾区金花街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引入民间组织承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200812月,市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人、财、物等方面得到规范、保障。实行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制度,不定期举办居家养老护理员培训班,邀请香港等地的专业人士讲课,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综合素质。引入香港圣公会、香港邻舍辅导会、中山大学社会工作教育研究中心等知名专业机构共同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荔湾区金花街、逢源街,越秀区,白云区松洲街开展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试点,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向纵深发展。制定印发《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工作方案》,全面深入评估社区居家养老的现状和成效,促进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提升。2011年,我市继续推广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和日间照料机构试点,着力抓好7个省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建设和8个街道、社区日间托老机构的试点,由点到面带动全市老年人服务事业的发展。
   (二)积极推进星光计划,深入开展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我市从200112月起实施星光计划以来,共投入4亿元,建成1460个星光老年之家,覆盖全市97%的街道(镇)和社区,为社区老人提供入户服务(家务整理、生活照料、送餐陪护等)、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文化娱乐等多项服务。按照建营并举的原则,加强星光老年之家的运作管理。制定出台了《广州市星光老年之家管理办法》,规范星光之家的运营管理。每年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立项,资助星光老年之家购置报刊和文体设备。2011年,市民政局、财政局印发了《广州市星光老年之家考评方案》,对全市星光老年之家进行考评,市福利金和区财政每年投入4000多万元,对星光老年之家按年度考核情况分别给予7万元、5万元、3万元运营经费补助。我们将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积极部署,大力推进,力争实现星光老年之家社区全覆盖的目标,全面提升星光老年之家的服务质量。
   (三)认真开展社工专业为老服务试点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安排2009年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试点经费的通知》(穗财保〔2009293号)要求,从200910月至201010月,我局在全市开展了33个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其中包括7个为老服务项目:市社区服务中心的社会福利——‘平安通为老服务项目、越秀区民政局的社会福利——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越秀区东山福利院的社会福利——院舍老人服务、岭南街的残障康复、为老服务项目、昌华街的社会福利——为老服务项目、金花街的社会福利——为老服务项目和松洲街的社会福利——为老服务项目。项目开展一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如越秀区东山福利院的社会福利——院舍老人服务项目由广州市北斗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为院内老人开展专业社工服务。项目共完成10个个案、老人整体评估及建档80份,到站服务100人次;开展保健小组、文娱康乐小组、文化教育类小组等23个小组共220多节活动;组织义工培训4次,接受培训60人次;动员与培育老年义工10人次,发展院外义工20人次;举办6次以上院区团康活动;举办4次社工讲座或大型公益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老年人需求调查2次;刊出季度通讯4期;完成实务经验研究2篇。
此外,根据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关于安排2010年社会工作试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经费的通知》(穗财保〔2010362号)要求, 201011月至201110月为继续试点阶段,在全市开展34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其中包括8个为老服务项目:市社区服务中心引入社工义工联动机制,开展我市空巢老人服务项目、越秀区民政局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东山区福利院院舍老人服务项目、多宝街为老服务项目、逢源街长者日间护理项目、昌华街为老服务项目、金花街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和松洲街综合为老服务项目。这些项目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四)认真开展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老服务试点工作。根据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推进我市社会管理服务改革开展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民〔2010213号)要求,从20109月至20129月,在全市20条试点街道开展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这20条试点街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或街道间接管理的模式,按照社会工作的理念,由社工为居住在辖区内的社区老年人开展日常生活照料、健康维护、精神慰藉、社会支援、咨询信息等专业服务,发掘老年人潜能,为社区老年人营造温馨、和谐、休闲的生活环境。目前,20条试点街道的社区综合服务项目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及星光老年之家的服务功能,认真总结试点街道的工作经验,大力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探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研究把独生子女家庭老年父母纳入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同时,我们将加快筹建广州市老年病康复医院、广州市第二老人院,建设项目包括老年病康复医院门诊、住院楼用房、生活康复医疗培训区、老人公寓及附属配套设施等,解决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造福广大老年人。
   四、关于加强法律落实,强化尊老养老道德建设问题
1996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来,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市各有关部门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大力倡导孝老爱亲社会风尚。我市先后以广州市道德模范、广州市小道德模范评选、广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标兵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为抓手,选树了卢玉霞等一批孝老爱亲的道德模范和和刘婕等一批尊老爱亲小道德模范,积极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组织道德模范网上系列访谈活动、道德传承?德馨花城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以及20场道德模范巡回演讲报告会、重阳节敬老、爱老志愿服务等一系列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的活动,推进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在全市形成了敬老、养老、助老的浓厚氛围。 
   (二)积极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一是专门出台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文件。为了让空巢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按照中央文明办的要求,结合广州的实际,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组织开展全市性的空巢老人调研工作,摸查空巢老人的数量及具体情况,并从志愿服务的特点出发,制定具体活动方案。20101月,专门出台了《广州市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力度,把关爱空巢老人志愿帮扶活动摆上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位置,抓好落实。二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社会资源的扶持作用。尝试探索慈善机构、社会企业资助关爱空巢老人服务的方式,积极发挥联合作用,鼓励企业参与服务空巢老人,先后有广东省金秋慈善基金会、搜房网、安利、百安居、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珍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以不同的方式,共同为社区空巢老人提供志愿服务,唤起企业对空巢老人的关爱,对社会机构参与关爱空巢老人提供一条新经验。
   (三)创新形式,老人冷暖有人知。一是开展心理抚慰工作。我市开通了全国首条全市性的长者心声热线,通过电话聆听服务,为独居老人排忧解难;市义工联联合荔湾区西村街义工联络处,组织义工上门开展温暖心灵上门聊天服务,组织3000多名志愿者与6000多名老人结对子聊天。二是开展为老助学志愿服务。针对社区人数众多的外地老人,充分利用社区各类专业人才资源,开设广州话班和其他特长班;举办乐多挚友营,组织志愿者与平安通长者开展结对拼图活动,培养长者对拼图艺术的兴趣及手眼协调能力,增进长者与志愿者的交流,丰富了长者的生活。三是及时送温暖。不定期组织广州中医药大学的学生志愿者为辖区内的空巢老人进行义诊,积极筹划开展 “羊城义工耆英情——一帮一助老服务温暖你的心,寒冬志愿者在行动等一系列活动,组织志愿者上门为老人送温暖。同时,组织志愿者上门探访慰问老人并建立长者个人服务档案,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开展文体活动。组织志愿者陪护长者,共同参加耆青共聚银幕下,志愿相传显温情免费观影活动,鼓励老人走出家门适量运动并认识社区,减少被社会疏离感和孤独感。
今后,我市将继续加强老年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一是加强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以孝老爱亲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以做文明有礼广州人活动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活动为载体,在全市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开展空巢老人日常照顾的志愿服务。组织社区义工与空巢老人结对,坚持开展必要的日常生活照顾服务。为高龄空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抚慰、健康保健等服务。全面落实为8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安装平安通呼援服务系统,并免除安装首年的费用,为空巢老人提供应急救助。在全市开展志愿者结对帮扶空巢老人活动,实行一对一多对一的服务模式,即以社区为依托,组织志愿者与老人结对,为老人提供包户、定期、接力式亲情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生活服务、精神服务、探亲服务、健康服务、法律服务、应急服务等六项。三是开展青年志愿者关爱空巢老人的主题活动。结合“3?5”学雷锋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广泛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的主题活动;加强关爱空巢老人志愿者的管理,建立关爱空巢老人志愿者注册和管理系统。四是开展为空巢老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活动。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无偿为空巢老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健全社区老年法律服务网点,形成市、区(县级市)、街(镇)三级老年维权工作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民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服务,为老年人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开展老人关爱老人招募活动。根据老人需要同龄人相伴的特点,充分发动全市低龄老年人,特别是刚刚退休、赋闲在家、身体健康的老年人,结对服务高龄空巢老人,为空巢老人提供志愿服务。六是组织开展好一年一度的敬老月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重视及对老年人的关爱。
   五、关于开发老年人力资源,促进老年产业发展问题
   (一)逐步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十一五期间全市投入体育彩票公益金1亿多元,建成健身路径1000多条和社区户外体育设施500多处;全市有500多支老年文化体育团队;每年敬老月期间参与全市性老年文体活动人数达到5万人次;全市建立老年大学27所,在校学员平均每年8.5万人次,老年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普遍建立了社区老年志愿服务队伍,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服务亚运作出贡献。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织健全,制度落实,在教育下一代中的示范和教育作用显著。老年人力资源得到进一步开发和利用。
我市已将开发老年人力资源纳入《广州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我们将加强宣传,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服务和社区管理等工作。发动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老教师、老退伍军人通过合法渠道参选居民楼(院)组长、居民小组组长、居(村)民代表、居民委员会兼职成员,积极参与居(村)委会所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支持发展老年社会组织等老年活动团体。巩固居(村)老年协会组织,支持和鼓励低龄健康老人参加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的社会组织,大力支持发展社区老年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经常性的邻里互助、扶贫帮困、社区巡防、环境卫生等志愿服务,营造良好的社区人际关系,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十二五期间,每个社区建立和健全一支老年人志愿者服务队伍,老年志愿者数量达到老年人口的10%。充分发挥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作用,青少年教育工作进一步显著。 
   (二)建立产业化养老模式。一直以来,我市通过大力扶持养老机构成长,探索发展养老产业。一是抓建设、重品牌,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引领示范作用。近年来,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借助毗邻港澳的优势,加强与港澳养老机构的交流和合作,积极引进临终关怀、痴呆护理、康复训练等服务项目,逐步实现从封闭型向开放型、救济型向福利型、单纯供养型向供养康复型的三个转变”, 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主动满足社会养老的需要。我市各级财政和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2.3 亿元,市和7个区、县级市两级建立了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环境优雅、功能齐全的公办养老机构。其中,国家二级福利机构1家、省一级福利机构7家、省二级福利机构1家。广州市老人院是我市政府兴办的一间规模大、档次高、管理规范、服务功能齐全的国家二级福利事业单位(国家暂无一级福利机构),2002年获ISO9001:2000国际质量认证,并与香港圣公会、中山大学医学院等合作,创立了老年痴呆症护理、临终关怀等全国一流的服务品牌,充分发挥了公办养老机构的龙头、辐射和示范作用。二是抓规范、重扶持,推动民办养老机构良性发展。近年来,我市对民办养老机构实行鼓励发展、政策扶持、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引导其健康发展。据统计,全市民办养老机构共投入资金8亿多元,建有床位19238 张,占全市养老机构总床位的67%。先后制定了《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事业机构管理办法》、《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年度检查具体办法》、《 广州市托老服务工作守则》、《广州市托老服务机构照顾护理标准及内容》等系列规范性文件,鼓励、扶持、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改制、承包、合伙经营、股份经营等形式兴办民办社会福利机构。20101月,重新修订了《广州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从2002年起,我市每年在福利金中安排专门资金,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房舍改建维修等,并积极协调落实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优惠政策。20098月,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试行办法》,从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通过运营资助和新增床位两种方式资助民办福利机构发展。自实施以来,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和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共投入1733 万元,使我市民办养老机构的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平均入住率达到80%以上,部分养老机构需要排队等候入住,老年人普遍反映较满意。积极探索公建民营新方式,提高公办福利机构活力。有计划地对一些区、街道办的老人院公开招标,由一些管理经验丰富、服务质量比较好的民办机构来经营。如越秀区老人院,请民办机构的负责人当院长,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侨颐院是经营得较成功的连锁式养老机构,拥有7间养老院,其中4间就是承包了区级老人院或街道星光老年之家。公建民营运作模式,既符合政府转变职能的要求,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减少政府后续投资等经济压力。民办养老机构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实现产业化,对于长期有效地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至关重要,我们将积极关注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不断创新、探索、推广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模式,落实优惠政策,展现老龄事业的发展前景,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养老事业的建设中来,减轻政府压力,把养老服务从沉重负担变为效益产业的根本途径。
关于探索建立由家庭、集体、社会(企业和私人)、政府四结合,集医疗、康复、娱乐、学习和轻体力劳动五位一体的养老模式问题。据了解,今年9月将召开全国老龄工作会议,我们将结合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研究你们提出的建议。
   (三)引导企业开发老龄产品。根据《广州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我市将积极推动老龄产业发展,加大国家、省、市对老龄产业优惠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开发适应老年人需求的生活用品、食品、医疗器械、保健、旅游、娱乐等老龄产业。利用现有场地资源,争取建成一个市级老年用品展销中心。支持建立老龄产业行业中介组织,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监管,聚集形成我市老龄产业体系,促进老龄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此外,关于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做出贡献人员和企业给予表彰的问题,近年来,全国和广东省老龄委先后多次表彰了一批为老服务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研究我市的表彰问题。
   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市老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联系人:周韵,联系电话:62839996


主题词:民政 文秘工作 提案 
  
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广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18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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