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健强 男,汉族,广东顺德人,1959年12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毕业,注册税务师。第十一届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任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准则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
1977年,李健强高中毕业,1979年考入广州市财政学校读中专,1981年分配到广州市财政局当了一名税务专管员。从事税务工作30年,几十年如一日,他兢兢业业,尽自己的良心做好工作。无论职位高低,他始终如一,保持低调,永葆劳动人民的本色。
从基层做起,一步一个脚印
李健强刚开始参加工作,是在广州市财政局(税务局)第一分局。1983年,初出学堂不久的他便识破了某维修社非法代开发票30多份,于是对其没收非法所得并罚款7000多元,首战告捷。要知道,在改革开放的初期,7000多元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1984年在参加某检查小组查账时,有的同志认为“油水不多”、想打退堂鼓、鸣金收兵。但李健强却以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认真检查,直到五一节前夕还到企业查账。某企业负责人和财务很惊讶:“明天过节,我们搞卫生啦,你还来呀?”通过检查,果然查出那个企业隐瞒收入12000元,虚列成本4万多元、隐瞒利润6600元等问题。查补数字虽然不多,但李健强感到很安慰,因为自己的尽责,增加了国家的财税收入,即使比别人辛苦一点,心也是甜的。随后,李健强与同事协作,集思广益,查出了两个公司利用20多种手法偷逃税收,查补税款40多万元。2001年,时任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征管处处长的李健强,率领征管处获得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02年,他发现广州某行业不如实申报纳税的情况,于是研究制定文件和采取措施,依法核定这个行业的所得税,使当年企业所得税比上一年增加1.36亿元。对长亏不倒、微利、又不能说明正当理由的企业则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又使所得税比上一年增加4344万元。在成绩面前,李健强只是平静地说:“涓涓细流,汇入江海。维护国家税收是每一个公民尤其是税务人员应尽的本份。”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当好国家金库的忠诚卫士
李健强利用自学的法律、逻辑知识,积极参与税收立法,堵塞税收漏洞。他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纳税担保试行办法》、《抵押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准则》、《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业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准则》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调研工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07年2月,在全国人大即将召开前夕,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转发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征求广州市地税局的意见,尽管很多人认为该草案已经反复讨论,很完善了,没有修改的可能了。但是李健强仍然字斟句酌,不放过任何疑点瑕疵,提出了自己的修改建议,最后被全国人大采纳。要知道,当时全国有税务干部50多万,纳税户2000多万,大多数人都很关心这部法律的制定,还有众多的财税、法律专家反复讨论,都没有发现这些瑕疵。李健强凭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在这部60条的法律草案中,发现3条有问题而提出修改建议并得到采纳,多不容易啊!
工作认真的李健强
认真履行政协委员职责
李健强身为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总会计师,本职工作繁重,他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认真履行政协委员职责。他说:“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既是荣誉,又是责任;既有权利,更有义务。要把荣誉与责任统一起来,把权利与义务统一起来,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他充满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十分珍惜党和人民给予他的荣誉。他积极参与政协活动,尽委员之责,建发展之言,排稳定之忧,办利民之事。把参加政协活动看成是提高自己综合素质的一个好机会。 2010年,李健强参加了广州市司法所建设专题调研活动,听取了有关部门介绍情况,实地察看部分司法所,与司法人员、街镇干部、派出所民警、居委会成员及社区群众深入交谈。通过调研加深了对司法所现状的认识,形成调研报告。他还参加了视察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工作活动。每次调研、视察、考察,他都留心听、做笔记、勤思考,善于提出问题,尽职尽责。对《广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多部法规规章,他以一丝不苟、高度负责的态度提出了修改意见。不断把民主政治建设推向前进,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添砖加瓦。 (罗 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