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五次会议优秀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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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号 |
3085 |
提交时间 |
2011-02-22 |
提案者 |
郑静 |
提案类别 |
城市建设与管理类 |
案由 |
尽快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和综合处理系统,打造“低碳、智慧、幸福”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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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
广州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有关部门坚持做到“日产日清”,给广大市民提供了洁净的生活环境。目前生活垃圾的处理一直是以“填埋为主、焚烧为辅”,而填埋是一种简单落后的处理方式。由于填埋场的容量有限,广州市正面临垃圾围城的严峻局面。
政府曾一度尝试将处理模式转变为以“焚烧为主、填埋为辅”,但是,建设垃圾焚烧厂的工作受到了市民的强烈反对,政府不得不暂时放弃这个计划,顺应广大市民的要求,提出了加快推进环卫设施的升级改造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措施,以及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的工作方针。
近年来,受到世界性能源危机的影响,已有多个国家和地区提出实现“零垃圾”的奋斗目标,我国对此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2001年国家建设部将8个城市作为垃圾分类收集试点示范城市,广州是其中之一,但是实施8年效果并不明显,市有关部门于2009年中断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推广工作。其原因主要是缺少一个运转良好的生活垃圾再利用体系与综合处理系统,分类集中的垃圾在运输和集中处置时又被混在一起。可见,生活垃圾的综合处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分类收集仅仅是基础工作,建立完善的综合处理系统以及支撑这个系统运作的政策和制度才是最根本的措施。
目前广州市生活垃圾经“收买佬”初步回收后剩余总量大约14000吨/日,人均大约1.1公斤/日。其中大约10%被有效回收再利用,83%以上被填埋处理,7%左右以焚烧发电方式处理。如今正在使用的5个填埋场已接近满载,而拟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选址工作又陷入困境,如何破解垃圾围城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今年2月,市政府正式颁布了《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提出了今年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50%,资源回收率达16%,资源化处理率达90%的目标”。对于如何实现这些目标,以及“资源化处理”的具体措施,政府和全体市民似乎还未形成共识 。
在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这个系统工程中,如果只强调分类收集制度,而缺少完善的再利用体系,2009年的“结果”又会重现,垃圾的资源化处理只能成为空谈,而所谓的“综合处理”也只能是不断调整填埋与焚烧的比例。所以,要实现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处理,垃圾再利用体系的建设必须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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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 |
政府应该从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民主与法制,按照《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所提出的“超前规划、源头消减、分类收集、综合处理”的原则,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提高到城市发展战略的高度,建立一个全民参与的科学的法治化管理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系统。
具体建议如下:
(一)确定垃圾“综合处理”指标,并纳入政府工作考核
垃圾“综合处理”,是指根据垃圾成分、特性和当地具体条件,优化组合多种垃圾处理方式,如回收再利用、填埋以及焚烧等,实现垃圾处理的集约化、资源化、专业化和无害化。
建议参考国际上其他国家的指标(例如,苏格兰政府正在努力实施“零垃圾”计划,2009年回收利用率为34%,2010年达到40%,2025年回收利用率达到70%、焚烧25%、填埋5%),结合广州市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综合处理指标,并将完成情况列入对政府工作的考核体系。建议政府是否可以考虑将未来5年将回收再利用率提高到50%、填埋比例降到30%左右、焚烧比例控制在20%以下。也就是说,将每天通过填埋和焚烧处理的垃圾总量控制在7000吨以下作为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
(二)在分类收集工作中推广“零垃圾”理念
生活垃圾是一种放错了位置的可再生资源。为解决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一些国家和地区提出了“零垃圾”的概念,并开始付诸实施,例如,澳大利亚的堪培拉市、纽西兰的基督城先后提出要在2010年和2020年实现“零垃圾”目标,加拿大、美国等国家的部分城市在实施“零垃圾”计划过程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国的台湾省也正在实施“零垃圾”行动。“零垃圾”,并非指生活中不产生垃圾,而是把填埋比例接近于零作为奋斗目标。也就是说,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建议在贯彻实施《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工作的同时,推广“零垃圾”的生活理念,使垃圾分类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为。
1)对酒店和餐馆建立垃圾分类和处置标准,实施垃圾排放登记制度,计量收费。所收取的费用用于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处理。
2)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进行指标考核,使垃圾分类收集的工作落到实处。
3)对写字楼、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建立 “准零垃圾”标准,强制对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再利用的前期分类处置工作。
(三)将垃圾回收再利用作为产业来规划和发展
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今年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率达90%”的目标,如果以垃圾总量14000吨/日为基数计算,每天“资源化处理”的垃圾总量应为12000吨以上。如果我们的“资源化处理”方式是将其作为燃料来发电,则政府除了支付运费之外,平均每天必须支出300多万元才能维持这些发电企业生存,如果将其作为原料来生产合适的下游产品如有机肥料等,这将是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
1)垃圾焚烧发电不宜作为产业来规划发展
垃圾焚烧发电从严格意义上讲,并不属于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再利用处理手段。仅仅从所投入的费用来计算,每焚烧一吨垃圾政府需要投入约260元(处置垃圾补贴、上网补贴和建厂投资三项费用合计,不含运输费用),而垃圾焚烧后30%转变为灰渣,仍然需要填埋处理。为了破解目前的垃圾围城难题,焚烧发电只能作为权宜之计和补充手段,不应作为产业来规划和发展。政府在规划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同时,一定要明确规定这些企业退出垃圾处理市场的时间和步骤。
2)将餐厨垃圾和废旧塑料再利用作为重点发展的产业
目前广州市生活垃圾中餐厨垃圾和废旧塑料所占的比重大约分别为垃圾总量的50%和20%左右,只有这两类垃圾有了出路,才算基本做到了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垃圾分类收集的目的才会达到。从目前广州市和国内其它城市这方面工作的现状来看,餐厨垃圾的生化处理技术还不成熟,废旧塑料的再生产品的出路问题还没有很好解决。所以,研究和开发餐厨垃圾和废旧塑料垃圾的下游产品应该是当前最最迫切的工作。
建议由政府出资,组织高校和有关的研究机构进行技术攻关,将餐厨垃圾及有害物的无害化处理和再利用作为重点研究对象,参照发达国家(如日本、德国等)的经验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探索出科学有效的下游产品产业化发展的道路。
3)加强政府对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的监管
对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的监管,政府应未雨绸缪,转变观念,杜绝图省钱而“一脚踢”和简单的经济效益优先的市场竞争,按照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和制度。
针对目前有毒的再生塑料产品在市场上“满天飞”的现状,要通过法制手段,严格规范和控制废旧塑料的回收和再利用渠道。首先加强对农贸市场和餐饮、食品等行业的监管,禁止非法生产的有毒塑料产品流向市场,同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有毒塑料产品的行为。
(四)“零垃圾”是目标,一点一滴是行动。
最终实现全面的垃圾分类回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仅仅是政府的事,而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1400万广州居民每天参与其中。建议加大宣传,从幼儿园、小学开始,开展相关教育试点。参照日本等先进国家的经验,鼓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如英国就为家庭回收可回收垃圾免费提供回收袋。
结束语:我们相信,在全社会集思广益、政府积极推动、市民广泛参与之下,一定会大大推动垃圾分类回收,并见到明显成效,最终建成“低碳、智慧、幸福”广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