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关于加强对废旧电池管理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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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 |
民革广州市委员会 |
类别 |
单位提案类 |
录入日期 |
2011-12-30 |
提案类型 |
会中提交 |
承办单位 |
市环保局 |
办理情况 |
待签收 |
承办单位 |
独办:市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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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由 |
在日常生活使用的废电池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物质,包括铅、镍、汞、锂、锌、锰、银、镉、钠等,其中汞、镍、镉、铅、锌5种重金属物质已被列入1998年国家环保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与国家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成为国家明令严格控制的危险废物。废电池污染水源、破坏土质、损坏农作物的生长,威胁人类健康,因此废电池的回收是非常必要的。 我市经过多年的环境宣传,“废旧电池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不能随便丢弃”的观点几乎已成为公众的共识。但目前我市存在的情况是,一方面废旧电池回收箱太少,市民难以找到回收点;另一方面,热心市民辛苦回收来的废旧电池没人要。我市废电池回收的现状是:全市每年消耗电池3000-4000吨,以现有的能力,可从中提取0.035吨二氧化猛、0.408吨锌、0.00007吨铜等一些金属物质,共占总数的17%。但目前我市只有天河城、正佳广场等大型商场及麦当劳餐厅等地方,以及部分大专院校联合组织建立了废电池回收点。从2000年5月到2010年5月广州市共回收电池量为14吨,仅占0.4%。一些国家和地区都非常重视对废电池的处理,通过对废电池的回收,使之进入再生循环。最终的方向是实现“四化”,即:无害化、减量化、产业化、资源化。在发达国家,大约50%的废电池都要通过回收创造新的社会价值。由于废电池回收处理是环保产业,因此很多国家的政府要对此给予补贴,比如在瑞士和日本,每处理一吨废电池,政府要补贴废电池处理企业约合人民币5000元。在美国,用户如不把废旧电池交回制造商、零售商或者批发商,每买一节新的蓄电池要多付3美元至5美元。所以美国的蓄电池回收率几乎达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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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法 |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环保意识。各级相关部门要提高对电池危害性的认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强对电池危害的宣传,市民应该改使用一次性电池为充电电池;改使用非环保电池为环保电池。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到电池回收的活动中去。 2、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废旧电池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请 市政府要尽快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废旧电池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对废旧电池处理企业应予以特殊优惠政策,借鉴国外回收废旧电池的做法,例如:美国、日本废旧电池回收后交到企业处理,政府给补贴;韩国生产电池的厂家,每生产一吨要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用于回收者、处理者的费用,并指定专门的工厂进行处理。还有的国家对废旧电池处理企业进行减免税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旧电池对环境的污染。 3、改进生产工艺和营销方法:生产者应尽量生产无汞或低汞电池,减少电池生产过程中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营销人员应提高自身素质,认识到电池污染的严重性,积极向顾客推荐环保产品,加强对废电池危害及回收的宣传力度。 4、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电池生产企业征收环境治理税,对回收环节、处理环节给予补贴。 5、要尽快建立健全系统的废旧电池自愿及强制回收体系。可以采取设立公共收集设施的办法,建立自愿回收系统;也可以采取立法的手段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收集其产品废弃物,建立强制回收系统。 6、在市区各商场及小区增设废旧电池回收箱,引导市民投放废旧电池。采取电池“以旧换新”的办法,对消费者适当让利,以促进废旧电池的回收。 7、由于废电池在运输、储存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因此,应建立起完善的废电池运输管理制度、储存管理制度,把好运输、储存关口,防止二次污染。 |